建设单位可以对建筑装饰材料指定品牌?
第一、在总承包合同中,建设单位是可以指定材料品牌和生产厂家的。
第二、一般来说,建设单位在招标时会再招标文件中注明品牌,尤其在安装工程的设备中。因为安装工程的设备好的和一般的价格和质量等的差距比较大,因此,空调、智能化、电梯等是一定会指定品牌的。
第三、但为了施工单位有一定的余地,一般会给出3个左右的品牌以供选择,并且根据投标文件将品牌等写入施工合同中。其他如钢筋等主要材料也可以同样处理。
第四、还有一种情况指定品牌是这样操作的:在投标或确定合同时***用暂定价的形式,在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提交几个品牌样品供建设单位选择,建设单位选定后确定价格。
这类材料一般是装饰工程材料,有:涂料、花岗岩、地砖、门窗等。
这种做法一般叫“甲定乙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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