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任丘***案是否打脸了远亲不如近邻这句话?要不要择邻?
《三字经》有云:昔孟母,择邻处。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这两句话都说明了邻居的重要性。在这个高房价的年代,好邻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遇到恶邻,一辈子都难以安身,换房是几无可能。
河北任丘的孩子被邻居***,索取百万赎金。可是钱到手后,绑匪却撕票了。受害者家属人财两空,悲伤不已。孰料家境优渥成了案件发生的只要原因。
不能因为这件事就否定了“远亲不如近邻”这句话的现实意义。尤其是当下年轻人普遍外出,家里只剩老人和小孩,邻里之间互帮互助就显得尤为重要。
当今社会不少***对金钱的执着追求胜过了所有。有钱时,遭人妒忌;没钱的话,被人瞧不起。涉及到利益时 ,兄弟反目,夫妻分离的情况比比皆是。更不要说邻居了。
在乡下喜欢挤占的邻居有不少。就拿我的老家来说吧,有的人为了增大建筑面积,把巷子所在的地皮据为己有,于是乎矛盾就爆发了,大打出手、恶语相向。
现在的邻里关系不及上个世纪末。那时大家真的是真心实意地在一起相处,一家有事 ,众人来帮。如今呢,落井下石者有之,袖手旁观的有之,抱薪救火的有之,伤口上撒盐的亦有之。见不得人家过得比自己好 ,可是看到对方愁城坐困时,又暗自窃喜。
谁都想有个好邻居。可是这个由不得自己想的。买房的时候 ,你会知道上下左右住户的信息吗?只有住进去,时间久了,才有个大致的了解。而这个时候,木已成舟。即便邻居再坏,也不得不忍着,没办法的事情。
轰动一时的河北任丘12岁女孩被******,疑犯携百万赎金潜逃***终于落下了帷幕。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及其女友已经被警方依法逮捕。
宋某某和女孩的家挨得很近,仅一巷之隔。所以对女孩家的底细摸得很清楚。于凌晨潜入女孩的家将其***并带走。拿到了100万赎金后选择了撕票。将女孩***埋尸于玉米地。
这个案件和“远亲不如近邻”这句谚语并不矛盾。我觉得与其说打脸了“远亲不如近邻”这句话,不如说近水楼台先得月。这一路走来从杭州的许某某碎尸案到四川的分尸案到南京女大学生的诱骗埋尸案,不都是枕边人在做案吗?我们难道就因为这些例子来怀疑夫妻感情,质疑亲情吗?这些只是个例,我们不能因为个例而一竿子打死一船的人。大部分邻居还是友好,互助的。
住农村的因为土地分配问题不便于选择邻居。但是在城市里定居买房的还是可以根据情况来择邻的。邻居就和你隔着一道门,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和你的生活息息相关。一个拥有着良好素质的的邻居会提高你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我常听到这样的话“和老人在一起日子不好过。”我发现,邻居家里有一个不讲道理的老人,你的日子一样不好过。
要知道现在的房子都有公摊面积。我发现那些爱占小便宜的老人恨不得把整个过道占为几有。垃圾,生活用品横七竖八的放着。还有喜欢把隔夜的垃圾正对着电梯门口放置。一点都不考虑隔壁的感受。所以以后买房子的时候不能光看房子也得看看邻居是什么样子的人?择邻和择偶一样重要。
选择邻居作案,真的是特别愚蠢的犯罪嫌疑人。
案子发生之后,警察都要进行摸底排查工作,第一个就排查邻居,你们家有什么异常,人员有什么变化,有没有作案嫌疑,都会查得一清二楚,一般邻居作案的,警察都会很快破案。
上次的“湖北襄阳7岁女孩失踪案”,也是邻居57岁老人起了歹心,***灭口,女孩遗体就埋在自家后院。结果呢,一个警犬就把他给抓住了,当时民警牵着警犬到他们家的时候,就停了下来,警察就已经初步怀疑是重大嫌疑人。
这次的“河北任丘***案”,也是邻居作案,也是很快就被抓住了。因为对小女孩家太过于熟悉,大晚上也能神不知鬼不觉把小孩带走,以至于很快就锁定熟人作案。能熟悉小女孩家房间布局的,除了亲戚朋友就是街坊邻居。
再次,本身***12岁的小女孩就是个错误,12岁什么都懂了,你***了,不杀她,自己只能远走高飞,隐姓埋名,现在天眼密布,高科技的刑侦手段,根本想飞都飞不出去,如果你不想远走高飞,那只能把小孩杀掉,你杀了人警方能查不到你吗?
所以说,一般情况对邻居下手是最愚蠢的,兔子还不吃窝边草,邻居作案,第一个就是被怀疑到的对象,你只要有一点破绽,立马就立案调查你。
选择邻居并不可怕,怕的就是选择了像猪脑一样的邻居,既有贼心又有贼胆的,像这个案子里的嫌疑人一样,到后来不仅伤害了两个家庭,还把自己送进牢房,得不偿失。
过年不像过年,亲情不像亲情,不都是为了钱吗,走亲访友,过年过节都底层人的奢侈品,哪还有什么富足感,从农村到城市不都一样吗,摔个老头儿,倒个老太太谁还敢扶一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想说,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在这样发展下去,真真的不敢想象,
客观公正的讲:任何事情、规律都只是相对的。如果遇到能相互友好、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的好邻居,当然远亲不如近邻;反过来,如果遇到,得寸进尺、见利忘义、过河拆桥、见善则欺、魍魉魑魅的邻居就不好了。不过,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坏人,关键是看我们自己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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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情经过
郭女士新房刚刚交付,她在小区门口一家家电商铺微信群中看到了装修信息,对方声称是样板间征集,价格十分优惠,对方(黑某)自称一家装饰公司的设计师,于是双方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盖章河南辉煌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合同约定工期为60天,装修款4.9万元。开始,黑某找工人进行了改水改电,之后郭女士怎么也联系不上他。
装修陷入停滞状态,新房的防盗门上却出现了一张纸条“望业主速把送货款结了,否则砸门、划墙”,郭女士拨打纸条上的电话,得知对方为小区门口售卖水泥大沙的商户以及一些装修工人,郭女士无奈只能报警。经警方合适河南辉煌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并不存在,盖的是***章。
二、郭女士如何解决目前困境
1、郭女士的遭遇是众多******之一,郭女士无法通过自行*********,原因很简单,对方公司主体是虚构,而且没有掌握对方个人身份信息,***立案都是问题。
2、郭女士目前只能通过报警,以***罪立案,等警方破案后,检察院会提起公诉,等到***开庭审判时,提起民事请求,要求返还合同款和赔偿。
但是破案并不是百分百,即使破案,如果犯罪嫌疑人将钱财挥霍,也很可能拿不回合同款。
三、本案如何防止被***
1、对于来路不明的信息要注意识别,郭女士在家庭群里看到的信息,未经任何证实,只关注了低价,风险极大。同时,价格过分低于市场价格,[_a***_]谨慎对待,切莫贪图便宜。
2、核实对方信息。本案中,郭女士在签订合同时,可以查询对方公司名称和相关信息,现在网络很方面也很容易,另外,也可以通过实地考察对方公司情况或者其已经完工的案例等等。最重要的是要留存对方***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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